方證是辨證的尖端,是在突出方證的重要性,臨床治病,辦證施治最終要落實在方證上。這種觀點,雖然是胡希恕先生率先提出,但實際存在於《傷寒》各方證中,後世注家也注意到這一點,如傷寒論第317條後注:〝病皆與方證相應者,乃服之。〞後來日本經方派提出的〝方證相應〞、〝方證對應〞等。實質也是強調辨方證。胡希恕老師提出方證是辨證的尖端,是高度概括經方治病的方式方法,經方治病不是依據致病的具體病邪、病因,而主要依據證狀反應。這一科學論斷,在臨床得到驗證,不但治療慢性病如此,治療急性病也如此,對常見病如此,對新發病亦如此。 以下我舉一個以方類證治療聲腺受損的例子:
阮小姐,病歷編號80xxxx號,出生日期:1979年6月,住址:廣州市河南洪德路x號,職業:大學講師,婚姻狀況:已婚,2015年5月15診症。病史由其夫代述:他倆2012年2月結婚,已育女兒,一歲零三個月,她飲食欠佳,每餐食量少,不愛吃肉類,喜歡熱飲,大便溏、每天3至4次,大便時無肚痛、小便正常,夜睡多夢易醒,怕凍自汗、惡風、多衣厚被,經期周期尚算正常,但血量少。一年前發生左側甲狀腺體(3.5CMx3.1CMx2.7CM)腫大,經醫生診斷是良性甲狀腺腫瘤,血液檢查甲狀腺各項功能均正常。2015年3月20日經廣州某醫院醫生施行左側甲狀腺切除手朮。手朮後,左側聲帶因手術後遺症而遭受損害,說話時發不出聲音,手術前的臨床證狀也如常未有改善。經朋友介紹前來求診。
以方類證:按中醫的觀察,阮小姐在施行甲狀腺腫瘤術前,已經出現桂枝甘草湯的表陽證,例如自汗、惡風、消化不良、多衣厚被等。手術後陽氣更虛,營衛失調,肺氣不宣,致使聲帶失職,很明顯是有前因後果的關係。選用太陽表陽證之〝半夏散〞加太陰裡寒內飲之〝附子乾薑湯,兩方相合治療。功效偏於甘溫,滋液益胃,調和營衛,解肌宣發,服藥後表陽得解,內飲消除,自然恢復說話能力。服藥處方如下:薑半夏三錢、桂枝五錢、炙甘草二錢、熟附子三錢、乾薑錢半。每天飲服一劑,連服三十天。經過一個月治療,發音正常,經醫院口腔科醫生測視,證實她左側聲線已恢復正常。證狀消失,精神奕奕,正常上班。
治療跟進:病人要有充足休息時間,減少授課工作,均衡飲食,半年後覆診。
醫話:同是甲狀腺病,但處方手法不一樣,這是中醫辨證的特點。辨出何證用何方,才能藥到病除。這就是我為甚麼有時用一條經方,有時用一條時方,有時又採用兩條經方合用的原因。前提是必須對方劑記得滾瓜爛熟,使用時準確無誤。
資料提供:趙醫師
2015年7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