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》第五條原文:「傷寒二三日,陽明、少陽證不見者,為不傳也。」
(按:此處的「傳」是指病情向陽明經或少陽經傳變。不是指傳染。)
胡希恕大師講解:上面說的是開始,一日。這個說過了兩天三天的時間。那麼如果這個病傳,一定是有徵兆的,傳哪去呀?它由表往裡傳,或者傳陽明,或者傳少陽,而陽明少陽證一點都不見,肯定它不傳。那麼這兩段我們看的雖然是太陽表證,但你對這個病的輕重緩急、傳與不傳,當大夫的也要心裏有數。怎麼來觀察呢?那麼不外乎在脈證。開始两三天不傳,那它肯定是不會傳。⋯⋯這個病還是不要緊的,就是一般的傷風感冒了。
(按:從這一條要領悟到,為醫者要能夠心中有數)
資料提供:編輯室
整理:2019年9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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